彰化縣立鹿港國民中學(李錦仁)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彰化縣 
公告日期
20251105 
處分日期
20250902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14034083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