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維興業有限公司(吳重頴)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03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使用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