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70901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