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季純即欣昌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1007 
處分日期
2024080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336152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0條 

違反事項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停止假期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補休。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