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大工程有限公司(林忠慶)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915
- 處分日期
- 202508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5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2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