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孝淞即新通企業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70110
- 處分日期
- 20161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423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16條、第126條、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高壓啟體氧氣及乙炔鋼瓶之貯存,未分開貯存且未加以固定;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指派未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勞工操作;空氣壓縮機本體上之無熔絲開關金屬帶電接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