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村)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0711 
處分日期
20240516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0876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通路旁絕緣被覆配線,勞工有接觸之虞,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對於高度14公尺施工架開口、高度3.2公尺樓板與施工架間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