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衡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何擇文)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611 
處分日期
20250424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835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使用之動力衝剪機械所設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以雙手作動操作部,於滑塊等閉合動作中,手離開操作部時未具有使手無法達到危險界限之機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