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衡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何擇文)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0611
- 處分日期
- 2025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835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使用之動力衝剪機械所設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以雙手作動操作部,於滑塊等閉合動作中,手離開操作部時未具有使手無法達到危險界限之機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勞工使用之動力衝剪機械所設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以雙手作動操作部,於滑塊等閉合動作中,手離開操作部時未具有使手無法達到危險界限之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