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41202 
處分日期
20140930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336604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從事作業有墜落、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使勞工確實戴用合格之安全帽,並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3.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4.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