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連敬忠)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107 
處分日期
20241115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233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5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