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706 
處分日期
20150427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2268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