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泉企業有限公司(蔡新化)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1009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231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違反事項

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