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基財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70806 
處分日期
20170607 
處分字號
106年府勞檢字106012876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59條第1項第4款 

違反事項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未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