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70420 
處分日期
201702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6020063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