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野有限公司(林美英)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0708 
處分日期
20250313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133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