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一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40408 
處分日期
20240223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5657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雇主應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