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予婧即安浤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20909
- 處分日期
- 202207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3701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第281條第1項、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對於物料(施工架)之搬運,未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40公斤以上物品,未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設置捲揚式防墜器,且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公尺之施工架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於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前2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又對於勞工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未將作業時間、範圍及順序等告知作業勞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