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錸有限公司(黃智帆)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10604 
處分日期
2021042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096955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愛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桃園縣平鎮市新德街215號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28048238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旅館,非酒精飲料批發,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其他玩具及娛樂用品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