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苗栗縣 
公告日期
20180810 
處分日期
20180704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0701293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