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護方即晨間早餐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402 
處分日期
20180202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02326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事項

特別休假未休日數未給付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