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耘嘉即台全診所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