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璋即高雄市私立高名文理短期補習班民族分班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16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0479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