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鼎清潔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 公告日期
- 20190723
- 處分日期
- 20190523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08001417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第24條第1項、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第36條第1項:「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第38條第2項:「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第39條:「…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