敔泰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510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02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08條、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使用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場所未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鋼瓶及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電源接點帶電部分未設防止感電之絕緣被覆及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金屬板上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攜帶式電鑽電動機具其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架空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實施荷重試驗並留存試驗紀錄。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