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60310 
處分日期
201602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040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集塵器有因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之虞,未採取去除靜電措施;使用之合梯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