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鍋爐壓力容器協會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419 
處分日期
201602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1152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5條第2項、第35條第8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訓練單位未於訓練結束後10日內上傳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核發清冊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管理系統。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