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慎醫院(黃達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110 
處分日期
2017110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26622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104年09月11日)第12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5項 

違反事項

認可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停止全部或一部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業務,或申請廢止其認可,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審查,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一、…。二、醫事人員異動致資格不符。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