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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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黃舒儀即鴻瑋商行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310
處分日期
20250210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019625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