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佳昇即慧昇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611 
處分日期
202504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680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桶槽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未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且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並作成紀錄保存三年;使勞工進入局限空間從事焊接、切割、燃燒及加熱等動火作業時,未指定專人確認無發生危害之虞,並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確認安全,簽署動火許可後,始得作業。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