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芩即興隆診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707 
處分日期
2025052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47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