耘翊工程有限公司(單子紜)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709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4516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否則不得起動。但駕駛者依規定就位者,不在此限。二、…。;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三、車輛及堆高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於機臂、突樑、升降台及車台,應使用安全支柱、絞車等防止物體飛落之設施。十四、…。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