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橋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90809 
處分日期
201904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1319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1款、第135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另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未由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人或專業機構設計,未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依規定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及每隔2公尺內未設置足夠強度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並與構造物妥實連接。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