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受祿)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705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1626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蒸氣或氣體之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並應加強通風。三、…。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利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平路205巷15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塑膠原料製造,未分類其他塑膠製品製造,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