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啓峰)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90410 
處分日期
2019021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287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下列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群。二、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三、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之措施。四、實施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五、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六、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危害。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四、建構行為規範。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6號4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27365925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電視節目製作,廣播節目製作及發行,經營電視購物、電台購物,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