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良企業有限公司(湯淑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0810
- 處分日期
- 2018061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45224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