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興業有限公司(孔莨尹)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0819 
處分日期
2024062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1111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4.2公尺之施工架組配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高度36公尺之施工架組配作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