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嘉醫療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童小英)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505 
處分日期
20150309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0095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違反規定訂定定期契約;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