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區南側3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營建材料(模板)之堆放,其高度超過1.8公尺(現場堆放高度為2.6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