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私立朝陽居家長照機構(戴聰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905 
處分日期
20250725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204749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