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將浪板安裝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施作,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