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呂永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1110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436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應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實施下列監督工作:一、…。三、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四、…。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工業區幼四路5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印刷電路板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