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永宏即宏卿診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花蓮縣 
公告日期
20240507 
處分日期
20240419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30072900B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更換班次時,未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