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王光祥)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40710 
處分日期
20240529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301445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作業,應規定一定之運轉指揮信號,並指派專人負責指揮。但起重機具操作者單獨作業時,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