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國際青年商會(陳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503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154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違反事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記入工資計算項目、總額、發放金額等事項,並保存五年者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