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恊佶即全煇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1205
- 處分日期
- 2025102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492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解體、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及其附屬性作業或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及其他有關作業時,該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或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雇主除應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應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但採取前述設施顯有困難者,應置監視人員監視之。;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