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李源鐘)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09 
處分日期
202502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0908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7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