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靜怡即隆威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01214 
處分日期
2020061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3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致發生物體飛落死亡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