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彰即高雄市私立澄新居家長照機構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13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340557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