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華即保潔企業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0708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930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未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未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未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未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