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賜(自然人)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1008 
處分日期
2020072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311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從事溫室屋頂帆布更新作業時,有接近電路引起感電之虞,未於電路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未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亦未置監視人員監視;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溫室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